党建工作责任制度4篇

党建工作责任制度4篇党建工作责任制度 党建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制度  根据市委要求,为推动党支部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修订本制度。 一、基本内容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党建工作责任制度4篇,供大家参考。

党建工作责任制度4篇

篇一:党建工作责任制度

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制度    根据市委要求, 为推动党支部工作的规范化、 制度化、科学化, 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 修订本制度。

  一、 基本内 容及目 标分解

  按照《中 国 共产党章程》 和《中 国 共产党党和国 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 ( 以下简称《 条例》 )

 规定的党的基层组织的任务和中 央、 省、 市委关于加强党的建设的指示精神, 党支部党建工作内 容分为三大项:

 即 思想政治建设、 组织建设、 作风建设。

 各项工作的基本内 容及目 标分解如下:

  ( 一)

 思想政治建设

  l、 用 马列主义、 毛泽东思想、 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武装党员 。

 各党支部必须加强党的政治理论和党的基本路线的学习 和教育, 用 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武装党员 。

 发扬理论联系实际的好学风, 结合本单位的业务实际, 统一思想认识, 解决存在的突出 问 题。

 建立健全学习 制度, 保证时间 、 人员 和内 容三落实。

 以理论学习 、 解放思想为 先导, 建设学习 型机关。

  2、 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 。

 要通过学习 和教育, 不断提高广大党员 干部与党中 央保持高度一致的自 觉性, 坚持改革开放, 坚持把发展作为 执政兴国 的第一要务。

 正确处理

 党内 矛 盾, 把贯彻十七大精神和科学发展观作为 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党的建设的一项重要任务来抓, 确保党的基层组织的先进性, 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 , 保证市局各项工作计划的贯彻落实。

  3、 做好经常 性的思想政治工作。

 以形 式多样的党组织活动为载体, 在党员 群众中 进行共产主义、 马克思主义、爱国 主义、 集体主义、 职业道德、 社会公德、 优良传统和民主法制教育, 开展精神文明 、 政治文明 建设, 树立正确的世界观、 人生观、 价值观。

 探索 和创新新时期做好思想政治工作的方式方法, 做好深化改革过程中 人员 的思想工作, 营造团结务实、 积极进取的良好氛围, 为 各项工作的正常 开展和任务的完成提供强有力 的思想保障。

  ( 二)

 组织建设

  1、 健全组织机构, 抓好班子建设。

 按照《 条例》 规定,设置机关党的组织机构, 明 确工作分工; 按期按规定进行换届 选举; 支委会出 现缺额, 及时增补。

 坚持民主集中 制,党内 重大问 题班子集体讨论决定, 班子成员 团结协作, 模范执行上级和集体的决定。

  2、 做好发展党员 工作。

 按照坚持标准, 保证质量, 改善结构, 慎重发展新党员 工作方针, 加强对入党积极分子和发展对象的培养、 教育和考察, 抓好培训 工作, 每季度研究一次发展党员 工作, 规范入党手续, 开展推优工作。

 注意从年轻干部、 妇女干部以及业务骨干中 培养和发展党员 。

 保证发展党员 的质量, 不断改善党员 队伍的结构, 为基层党组织注入生机和活力 。

  3、 充分发挥党员 的先锋模范作用 。

 大力 开展保持共产党员 先进性教育活动, 坚持和完善民主评议党员 制度, 表彰 先进, 妥善处置不合格党员 , 不断提高党员 队伍的综合素质, 保持党员 队伍的先进性。

 实行党员 目 标管理, 经常给党员 交任务、 定目 标、 提要求, 积极探索 发挥党员 作用的有效途径, 充分发挥党员 的先锋模范作用 。

  4、 落实组织生活制度。

 严格落实“ 三会一课“ 制度,做到每月 一次党小组会, 每月 一次支委会, 每季度不少于一次支部党员 大会, 每两月 一次党课, 并做到每年一次民主评议党员 , 每年一次支委民主生活会, 每年一次总 结评比会, 各种记录登记规范。

 积极探索 创新组织生活的有效形 式, 丰富 组织生活内 容, 不断提高组织生活质量。

  5、 做好党费的收缴和管理工作。

 党员 按标准每月 交纳党费, 支部每季度按时上缴一次党费, 一年向 党员 公布一次党费收缴情况。

  ( 三)

 作风建设

  l、 深入开展党性党风党纪教育。

 将党风廉政教育列入议事日 程, 及时传达贯彻上级纪委的工作要求和会议精神,对市局党组的每项教育安排做到有研究、 有布置、 有检查、

 有总 结, 利用 正反典型进行针对性教育, 及时纠 正党内 不良风气和不廉洁行为 , 积极开展普法教育, 党员 讲学习 、讲政治、 讲党性, 廉洁自 律, 依法办事。

  2、 落实党风廉政责任制规定。

 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党风廉政责任制并组织实施, 坚持支部统一领导, 党政齐抓共管, 依靠群众的支持和参与, 明 确责任内 容、 责任考核和责任追究, 分解任务, 责任到人; 落实《条例》 规定的主要监督内 容和监督方法。

  3、 严厉查处党内 违法违纪行为。

 大胆检举揭发违法违纪行为, 积极配合司 法部门 和纪检监察机关查处违法违纪案件, 及时召 开支部大会讨论违纪党员 的处分意见, 保护举报人正当权益, 对本单位存在的问 题剖析原因 , 吸取教训 , 健全制度, 采取得力 措施堵塞漏洞。

 4、 加强机关作风建设。

 发挥党员 在机关作风建设中 的模范作用 , 抓党建促效能; 增强服务意识, 提高办事效率, 采取多 种形 式经常 听取粮食经营者的意见, 认真解决他们提出 的热点、 难点、 重点问 题。

  二、 责任分工

 1、 党支部书记是落实党支部工作目 标管理责任制的第一责任人, 对落实责任制工作要亲自 抓。

  2、 党支部组织委员 、 宣传委员 、 纪检委员 等支委会成员 , 对党支部的思想政治建设、 组织建设、 作风建设等工

 作, 要有明 确分工, 在支委会的统一领导下, 负责分工范围内 的具体工作, 并做到团结协作, 尽职尽责。

  三、 考核及奖惩

 1、 根据合理定标、 量化考核、 百分评比的原则, 统一制定考核细则和评分标准。

 采取百分制的考评办法, 并以达标、 基本达标、 不达标来反映党支部工作的实绩和效果。得分在 80 分以上的为达标; 60-79 分为基本达标; 59 分及以下为不达标。

  2、 党支部工作目 标管理责任制的检查考核, 根据党组织的管理关系自 上而下逐级负责。

  3、 各党支部要按照考核细 则和评分标准, 在每年 11月 上旬以 前完成对落实《 责任制》 的情况进行自 查打分、自 定考评等次, 并报上级党组织, 以备审 核验收。

 11 月 中下旬, 由 市局党组、 监察科组织考核小组, 对申 报达标党支部进行抽查、 审 核验收。

 通过听( 听汇报)

 、 看( 看记录)

 、 谈( 召 开党员 群众座谈会)

 , 进行全面综合考核,确定考评等次。

  4、 对于达标党支部, 由 市局党组给予 通报表彰 , 发给达标证书, 并给予 奖励。

 对上一年达标, 而当 年考评不达标的党支部, 要限期整改; 对连续两年工作不达标的党支部, 要给予 通报, 问 题严重的, 要对其党支部主要负责人进行责任追究。

篇二:党建工作责任制度

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贯彻全国组织工作会议和全国国有企业党的建设工作会议精神,落实党的组织路线和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严格落实“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制度,坚持和加强党对国有企业的全面领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履行管党治党责任,不断加强和改进企业党的建设,根据《共产党章程》《共产党问责条例》《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央企业党建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等有关党内法规和《集团有限公司党建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必须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坚持权责统一、失责必究;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把提高企业效益、增强企业竞争力、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作为企业党组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以企业改革发展成果检验党组织的工作和战斗力,为分公司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保证。

 第三条 建立公司党委履行领导、指导和督导责任,各级单位党委履行主体责任、书记承担第一责任、党委副书记或

 分管党建工作领导承担直接责任、班子成员分工负责、党委办公室牵头抓总、相关部门齐抓共管,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党建工作格局,形成主体明晰、责任明确、有机衔接的党建工作机制。

 第四条 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的主要目标 (一)政治引领力强。旗帜鲜明讲政治,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二)领导作用突出。充分发挥党委领导作用,依照规定讨论和决定企业重大事项,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

 (三)组织坚强有力。建设一支对党忠诚、勇于创新、治企有方、兴企有为、清正廉洁的企业领导人员队伍;把基层党组织打造成为组织体系严密、党员队伍过硬、基本制度健全的坚强战斗堡垒。

 (四)党员作用显著。广大党员理想信念坚定,宗旨观念牢固,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凸显。

 (五)推动企业发展。聚焦企业改革发展重点工作创先争优,发挥国有企业党的建设独特政治优势,凝心聚力推动企业改革发展。

 (六)企业稳定和谐。正确处理客户利益、员工利益的关系,关心关爱员工,企业风清气正,员工爱岗敬业,队伍稳定和谐。

 第二章 责任内容

 第五条 党委负责本单位党的建设,加强对本单位党的建设的领导,坚持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提高党的建设质量,推动企业改革发展。

 主要职责:

 (一)保证监督党和国家方针政策,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在企业贯彻执行;

 (二)落实集团党组及上级党组织工作要求;

 (三)研究审议企业重大经营管理事项;

 (四)以政治建设为统领,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政治引领,增强政治能力,始终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五)强化理论武装,组织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推进“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制度的落实,引导党员干部坚定理想信念,锤炼忠诚干净担当的政治品格。

 (六)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确保业务工作体现意识形态工作要求、维护意识形态安全。

 (七)按照党管干部、党管人才原则,加强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建设,做好人才工作。

 (八)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

 (九)加强和改进作风,密切联系群众,严格落实中央八

 项规定精神,坚决纠治“四风”特别是形式主义、官僚主义。

 (十)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加强党的纪律建设,支持纪检监察机关履行监督责任。

 (十一)推进建章立制,建立健全体现党中央要求、符合本单位特点、比较完备、务实管用的党建工作制度,并抓好落实。

 (十二)领导企业精神文明建设、企业文化建设、统一战线、工会、共青团等工作。

 第三章 责任履行 第六条企业党委履行企业党的建设主体责任,主要包括:

 (一)加强企业党的建设规划,统筹谋划推进企业党的建设和改革发展,做到两手抓、两手硬。

 (二)定期召开党委会议,研究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党和国家方针政策,党中央、国务院、国资委党委决策部署和集团公司党组、地方党委工作要求的具体措施;

 听取企业党建工作汇报,研究党建工作重要问题,部署党建重点工作;研究讨论企业重大问题。

 (三)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定期分析研判意识形态领域情况,对重大事件有针对性地进行引导和处置。

 (四)加强领导班子自身建设,严格落实党内政治生活,开好领导班子生活会,定期开展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

 坚持贯彻集中制,加强对领导人员的教育监督管理。

 (五)各级党委对本单位人才工作负总责,党委主要负责同志是本单位人才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加强对选人用人工作的领导和把关,管标准、管程序、管考察、管推荐、管监督,保证党委对干部人事工作的领导权和对重要干部的管理权,严格执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对党忠诚、勇于创新、治企有方、兴企有为、清正廉洁”的选任标准。

 (六)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以提升组织力为重点,突出政治功能,推进基本组织基本队伍基本制度建设,做好党务机构、编制、人员、经费等基础保障。

 (七)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支持纪检监察机构监督执纪问责,严格执行和维护党的纪律。

 (八)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和企业文化建设。加强企业文化建设,开展形势任务教育,推进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并积极履行社/会责任。

 (九)定期研究企业统战、工会、共青团工作。以党建带工建、带团建,充分发挥工会、共青团等群团组织作用。

 第七条党委书记履行企业党建工作第一责任,主要包括: (一)全面负责企业党建工作。主持制定党建工作计划和措施,抓好重点工作谋划、部署、推进和督查;主持召开党委会议,及时将工作中的重大问题提交党委会讨论决定;抓好党建工作责任落实检查考核、责任追究等,定期听取党

 委副书记或分管党建工作领导及其他党委委员的工作汇报,督促检查党委委员分管工作的落实情况。

 (二)带头加强党的领导,带头学习习/近/平新时代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带头做到“两个维护”,坚持集中制,遵守党章党规党纪,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作全面从严治党的表率;带头落实上级党组织和本单位党委的各项工作决议、决定和指示,按规定向党委会、上级党组织和党员代表大会报告工作。

 (三)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及时传达落实上级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部署和要求,研究落实主体责任的工作举措,并代表党委定期向上级党组织、上级纪检组织报告履行主体责任情况。加强对班子成员日常教育、管理和监督,发现苗头性问题及时提醒告诫,对落实责任不到位的及时提醒、批评、纠正。

 (四)负责领导班子自身建设。坚决贯彻集中制,按照集体领导、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等议事决策程序,主持讨论决定企业重大事项;开好高质量的生活会;组织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指导和检查中心组成员的学习;带头讲好党课;带头落实基层联系点制度。

 第八条

 党委副书记或分管党建工作领导 履行党建工作直接责任,主要包括:

 (一)协助党委书记统筹推进企业党的建设各项工作,

 制定党建工作计划,提出工作思路和措施。

 (二)根据党委确定的目标任务,组织执行党委关于党建工作的决策部署,抓好组织实施、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协调各方力量抓好落实。

 (三)及时掌握党的建设动态,研究问题、提出建议,供党委决策参考。

 (四)及时向基层党组织传达上级党委和本单位党委的决定、决议和重要工作部署,具体指导各基层党组织和相关部门开展工作。

 (五)协助党委书记组织开展组织、宣传、统战工作以及工会、共青团等群团组织工作。

 (六)完成党委分配的其它工作。

 第九条党委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结合分工抓好分管领域党建工作,主要包括:

 (一)带头宣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保证监督党和国家方针政策在分管领域的贯彻执行。

 (二)结合分工抓好分管领域党建工作,做到党建工作和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在分管工作中坚决执行党委决策,在组织实施中充分体现党委决策意图和要求;定期向党委和书记报告分管领域党建工作情况,提出相关建议。

 (三)深入分管领域开展调查研究,做好分管领域员工

 思想政治工作,激发队伍活力,维护队伍稳定。

 (四)对分管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主要领导责任,定期研究、部署、检查分管领域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加强对分管领域领导人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

 (五)积极参与企业重大事项决策,对分管领域需提交党委会讨论决定的重大事项,事先进行审核把关;积极参加领导班子生活会,主动推进分管领域的整改工作。积极参加中心组学习,根据要求完成学习任务。主动参加所在支部的党员大会和组织生活会,自觉过双重组织生活。

 (六)完成党委分配的其它工作。

 第四章 责任考核与监督 第十条建立党委落实党建工作责任的检查考核与监督机制,明确考核评价内容、标准、方法、程序。

 第十一条党委负责对党建工作责任制考核的领导,党建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实施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承担有关具体工作。

 第十二条党建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年度党建工作责任制考核实施细则,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牵头组织完成检查考核工作。

 第十三条建立党建工作责任落实情况报告制度,党委每年应向集团公司党组报告党建工作责任落实情况。

 第十四条定期开展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党

 委书记每年向集团公司党组报告履行党建工作责任情况,党委成员每年应当向所在党委报告履行党建工作责任情况。

 第十五条党建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检查考核情况、党建年度工作报告情况、述职评议情况以及日常掌握情况综合评定党建工作考核结果,报集团公司党组研究审议。考核结果分为优秀、良好、一般、差四个等次。

 第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评为优秀等次:(1)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受到党纪、政纪或刑事处分的;(2)发生重大事故被追究领导责任的;(3)因安全生产、队伍不稳定造成重大影响等方面的问题被“一票否决”的;(四)未完成当年经营业绩指标的。

 第十七条党建工作领导小组通过以下方式加强对下级党委落实党建工作责任情况的监督检查:

 (一)加强日常监督检查,定期通报党建工作情况。

 (二)开展专项监督检查,对集团公司党组部署的专项任务落实情况或党建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有针对性地开展检查。

 (三)强化巡视监督,把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情况作为巡视重要内容。

 (四)重视群众监督,畅通监督渠道,充分听取民意。

 第五章 考核结果运用及责任追究 第十八条公司党委全面通报党建工作考核情况,党建工

 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党建责任制考核情况向相关下级单位党委进行反馈。

 第十九条党建工作考核结果与领导班子业绩考核相挂钩,在业绩考核体系中占 15 分,党建考核得分按比例折算。

 第二十条党建工作考核结果作为党内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考核结果为良好以上作为“两优一先”评选的重要条件。

 第二十一条党建工作考核结果纳入领导班子综合考核评价,并作为领导人员选拔作用的重要参考。考核结果为“一般”的单位,对其党委书记、党委副书记进行约谈;结果为“差”的单位,对其党委书记、专职副书记进行诫勉谈话,责令限期整改;连续两年结果为“差”的单位,对其党委书记、专职副书记和相关班子成员进行问责,并视情况进行必要组织调整。

 第二十二条党委及其班子成员未能严格履行党建工作责任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按照《共产党问责条例》、《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一)党和国家方针政策,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集团公司党组(上级党组织)工作要求没有得到有效贯彻落实,出现国有资产流失、员工队伍不稳定、社/会责任不履行、长期经营不善等情形,造成严重损失,产生恶劣影响的。

 (二)维护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

 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不力,导致违规违纪行为多发,特别是维护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失职,对本单位党员干部违反政治纪律行为放任不管,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对重大事项隐瞒不报或者不及时、不据实报告的。

 (三)意识形态领域和思想政治工作出现重大问题,重大舆情处置不当,严重损害党和国家以及企业形象的。

 (四)违反规定选拔任用领导人员,用人失察失误,任人唯亲、跑官要官等不正之风严重,干部教育管理监督失之于宽松软,领导人员不作为、乱作为问题突出。

 (五)党内政治生活不经常、不认真、不严肃,表面化、形式化、娱乐化、庸俗化严重,党内监督职责不落实,发现问题不处置、不整改、不问责,造成严重后果的。

 (六)违反集中制原则,违反“三重一大”集体决策等有关规定,独断专行,造成重大损失的。

 (七)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腐败问题严重、“四风”问题突出的。

 (八)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党组织机构不健全,人员、经费等得不到保障,职工群众合法权益被侵害,影响恶劣的。

 (九)其它应当追究责任的情形。

 第六章 附 则 第二十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各单位党委。各分公司党委可以结合实际制定本单位党建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

 第二十四条本办法由公司负责解释。

篇三:党建工作责任制度

加强党建工作责任制的实施办法

  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沙坡头区党建工作, 认真履行党建工作职责, 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 和有关规定, 结合沙坡头区党建工作实际, 制定沙坡头区党建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

 一、 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 重要思想为指导, 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 努力加强党的思想、 组织、 作风和制度建设:

 坚持党要管党、 从严治党方针, 对党员 和党员 干部进行严格教育、 严格管理、 严格监督:

 坚持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 党建工作与基层工作相结合; 真正把党建工作纳入领导班子、 领导干部目 标管理内容, 定期进行考核, 努力促进党建工作科学化、 规范化、 制度化。

 二、 责任主体和责任内容

  建立健全党建工作责任制, 形成党委统一领导, 一把手负总责, 分管领导具体负责, 有关部门抓落实的工作格局。实行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 各级领导干部 “一岗双责” , 谁主管谁负责, 一级抓一级, 层层抓落实, 做到党建工作与其他重点工作一起部署、 落实、 检查、 考核、 总结。

 ( 一)

 党委

  1. 党委要切实把党建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 程, 定期研

 究, 适时提出指导性意见; 充分发挥党委在党建工作中的领导作用, 坚决执行党的决议。

 2. 建立党委成员 工作联系点制度。

 党委成员 按工作分管范围, 负责指导分管部门的党建工作和“三个” 文明建设工作。

 3. 坚持党委中心组学习与自 学相结合制度和党组成员讲党课制度, 每人每年至少上 1 次党课或作 1 次学习辅导。

 4. 党委成员 积极参加所在支部的民主生活会和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 认真开展批评与自 我批评, 自 觉接受党组织的监督, 模范执行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制度。

 5. 坚持精干、 高效的原则, 抓好组织建设, 努力为我区党建工作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

  ( 二)

 党委书记

  1. 带头贯彻执行党的路线、 方针、 政策, 认真抓好党委班子自 身建设。

 认真执行上级组织的决议和指示, 自 觉维护党的权威, 保证政令畅通。

 2. 带头学习马列主义、 毛泽东思想、 邓小平理论, 践行“三个代表” 重要思想, 落实科学发展观, 做到带头深入实际调查研究, 带头思考分析, 带头写心得体会。

 3. 带头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 加强班子团结, 发挥班子整体功能。

 4. 带头密切联系群众, 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坚决执行上级党组织关于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的有关规定, 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5. 切实履行党建工作第一责任人职责。

 每年召开 1 至 2次党委会议研究党建工作, 听取党建工作汇报, 并根据上级有关部署, 适时提出工作要求, 及时解决重大问题和重要情况。

 ( 三)

 党委成员

 1. 认真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 对分管单位( 部门)

 的党建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

 认真执行“一岗双责” , 做到业务工作和党建工作同布置、 同检查、 同落实。

 2. 认真执行党建工作联系点制度, 负责了 解、 检查、 督促上级党组织的指示、 决定和工作部署在联系单位( 部门)的落实情况。

 每季至少深入联系点 1 至 2 次, 具体指导党建工作。

 ( 四)

 党支部

  积极开展党支部创先争优活动, 努力建设好的领导班子,培养好的党员 队伍, 健全好的党建制度, 形成好的思想作风,创造好的工作业绩, 发挥好政治核心和保证监督作用。

 要密切联系群众, 加强和改进思想政治工作, 做好党员 发展工作,切实负起对党员 特别是党员 干部的监督职能。

 认真抓好工青妇等群众组织工作, 凝心聚力, 务求实效。

 ( 五)

 党支部书记

  党支部书记主持党支部日 常工作。

 围绕中心工作, 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 团结带领支部班子成员 , 充分发挥党的政治优势和组织优势, 动员 、 组织广大党员 干部求真务实、 优质高效地完成各项工作。

 认真抓好党支部工作制度的落实。

 加强党员 教育管理,实行党建目 标管理, 促进党支部工作规范化、 科学化、 制度化, 不断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 战斗力。

 ( 六)

 党支部委员

 党支部委员 在支部委员 会集体领导下, 按照分工认真履行职责。

 切实加强自 我修养, 严守纪律, 发挥表率作用。

 ( 七)

 行政领导

  行政领导要积极支持党支部工作, 带头参加支部活动,完成支部交给的工作任务, 为开展党建工作提供必要的人力、 物力、 财力保障。

 三、 责任考核

  1. 党委负责对党建工作责任制的执行情况进行考核, 年终进行工作总结。

 2. 党建工作责任制的考核要与其他重点工作考核等结合进行, 必要时也可组织专门考核。

 考核结果做为对干部的业绩评定、 奖励处分、 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

 3. 党委成员 、 支部书记和委员 执行党建工作责任制的情况, 要做为民主生活会和述职述廉报告的一项重要内容, 接受党员 的监督和评议。

 四、 工作措施

 1. 强化组织领导。

 建立党建工作领导小组, 形成由党委统一领导, 各级党组织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明确由党委书记作为第一责任人, 全面负总责; 分管领导、 党支部书记负起直接责任人的职责, 一级抓一级, 层层抓落实。

 党委每年

 至少召开一次专题党组会, 研究党建工作重要问题, 确定工作任务、 重点和措施。

  2. 深入调查研究。

 要及时调查研究党建工作中的新情况、新问题, 同时注意广开言路, 积极倾听普通党员 和群众的意见和建议, 每年确定 1 项专题, 组织力量进行专题研究, 提出对策建议。

  3. 开展特色活动。

 组织开展各类知识学习活动, 营造良好的学习氛围, 大力建设学习型党组织, 构建党员 知识更新的平台和机制, 以请进来、 走出去等方法多形式多渠道加强学习交流, 提高广大党员 的实践能力。

 积极开展主题实践活动, 扎实推进党建工作。

 开展丰富多彩的活动增强党组织凝聚力, 尤其要针对年青同志, 富有热情、 富有激情的特点,活动中既要吸引 年青同志积极参加, 又要努力发挥青年的优势为党组织工作服务。

  4. 开展“争先创优” 活动。

 根据党支部党建工作的目 标要求, 深入开展各种形式的“争先创优” 活动, 细心挖掘身边的优秀党员 , 树立先进典型, 使大家从先进典型身上看到自 身存在的差距, 明确今后努力的方向。

 5. 强化考核评价。

 实行定期报告制度, 领导班子成员 要把履行抓党建工作责任情况列入年度考核、 述职述廉和民主生活会的重要内容。

 把党建工作本单位重点工作, 与其他重点工作一起下达、 一起检查、 一起考核。

  二〇一一年三月 七日

篇四:党建工作责任制度

建工作领导责任制度

 1、院总支对全院党建工作负责,党总支书记为第一责任人,党总支副书记、委员对分管的党建工作负责。

 2、贯彻落实上级党组织关于加强党的建设的方针、路线、政策和决定,落实党建工作的具体任务。

 3、医院党总支委每年初听取党建工作汇报,研究党建工作,确定党建工作的总体思路和年度计划。

 4、建立健全加强党建工作的长效机制,并抓好检查落实,保证机制正常运转。

 5、科学设置党支部、党小组,扩大党建工作覆盖面;加强党务干部的培养,配齐配强党建干部,保证党建工作组织健全。

 6、为全院开展党建工作所必需的办公设备、设施、经费和时间提供保障。

 7、医院党总支书记,副书记、党总支委员认真抓好各自分管的党建工作,在向党员大会或党代会报告工作时要汇报党建工作的情况。

  重大事项决策制度 1、重大事项的范围

 ①领导班子成员的分工,中层领导干部配置和调整。

 ②医院年度计划和总结、经营管理、职工重要福利安排建议、财务预决算建议等。

 ③向上级党委和机关提交的重要请示和报告。

 ④医院工作制度的制定和修改。

 ⑤药品、医疗器械采购、基建项目招投标等。

 2、重大事项决策的要求。

 ①凡研究重大问题的决议,必须经党总支会议研究决定。

 ②会前通报。研究重大问题的会议不得搞临时动议,议题应在领导班子成员之间做会前通报。

 ③充分讨论。会议由党总支书记或副书记主持。安排足够的时间对重大问题进行充分讨论。

 ④民主表决。会议由党总支书记视讨论情况决定可否进入表决程序。可采取口头、举手、投票表决的形式。

 ⑤重大突发事件和紧急情况来不及经领导班子集体讨论及表决的。主要领导成员可视具体情况独立处置,但事后应及时向其他领导通报情况。

  党务公开制度

 1、党务公开的基本原则

  ① 充分相信群众,依靠群众;

  ②集思广意,广开言路;

  ③对重大决策做到程序公开、内容公开。

  2、党务公开的内容

  凡需要党总支集体讨论研究决定的重大问题和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问题,除涉及保密的内容外,都要向群众公开。

  3、党务公开的程序

  党组织在做出重大决策前要广泛征求各方面的意见;重大决策过程中,要综合考虑各方面的利益关系;重大决策要向群众公示,形成群众的共识,赢得群众支持。

  4、党务公开的形式

  根据内容不同可采取不同的形式。一是会议公开,即通过会议形式向群众宣布;二是公告公示,即通过文字告示形式向群众公开;三是印发纪要,即通过印发会议纪要的形式向群众公开。

  党员权利保障制度 为认真落实《党员权利保障条例》,切实保障党员对党内事务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有效保障党员权利,特制定本制度。

  1、党组织应当按照规定,定期召开有关会议,并创造条件保障党员参加其有权参加的各种会议。

  2、党组织应当为党员提供听取党内有关文件阅读或传达的必要条件。

  3、党组织应当采取各种形式有计划地对党员进行教育和培训,支持党员学习和不同层次的理论培训,不断提高党员素质。

  4、党组织要支持和鼓励党员对党的工作提出建议和倡议,合理的应当采纳,对改进工作有帮助的,应给予表扬或者奖励。

  5、党组织应当鼓励党员在党内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支持保护党员同各种违法违纪行为和不正之风作斗争。

  6、党组织讨论决定问题,必须执行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决定重要问题,要进行表决;进行选举时,要充分体现选举人的意志。

  7、党组织对党员作出处分决定所依据的事实材料和处分决定必须同本人见面,听取本人说明情况和申辩;对于受到党纪处分的党员,党组织要帮助其正确认识和改正错误;党组织要认真处理党员的申诉。为党员正常行使权利创造条件。

  8、党组织对于党员提出的请示,要及时受理。对于确有实际困难

  党内选举制度

 党内选举制度是保障党员正当行使选举权利,实现党内民主的一项重要制度。

  1、党内选举要充分发扬民主,尊重选举人的意见,切实保障选举人的民主权利。

  2、采用无记名投票的方式。

  3、候选人名单要由党组织在选举人充分酝酿讨论,并根据多数党员的意见确定。

  4、党内选举决不允许发生违反选举程序和条例的情况。

  意见和建议收集反馈制度

 为保持党务公开工作的长效性,要实行意见和建议收集反馈制度。意见建议指医院干部职工、党员、患者以及社会各界群众的意见建议。

  1、采取多种形式收集意见和建议,一是接待日收集;二是公开电话收集;三是意见建议箱收集;四是网络电子举报箱收集;五是来信来函来访收集等形式。

  2、意见和建议收集反馈要及时、准确、有效。

  3、医院领导和各部门工作人员负有收集意见和建议的责任,实行首问负责制,主动向有关部门反映,不推诿。

  4、医院党办负责职工群众和客户意见和建议收集反馈的日常工作,并明确责任人,指定承办人。

  5、意见和建议收集反馈期限对于口头可以答复的应当在一周之内予以答复;需要书面答复的,应当在十五天之内予以答复;对于重大事项,一时不能答复的,应向反映人或举报人说明,形成最终处理意见后尽快予以答复。

  6、建立意见和建议收集处理反馈台帐,以备查验。

  处理来信来访制度

  1、检举控告人来信来访,由医院负责纪检监察工作的同志负责接待。

  2、对反映党组织主要领导问题的来访,由纪检负责同志接待。

  3、接待来访应热情耐心,认真听取来访人的陈述,并在《来访登记薄》上认真做好记录,为让来访者把问题讲清楚可作适当引导。对不属纪检范围的来访,应对来访者做好思想工作,讲明情况并给予必要的指导和帮助。

  领导干部述职述廉述险制度

 为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的管理和监督,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制定本规定。

  1、述职述廉述险的对象为医院党政领导班子成员。

  2、述职述廉述险的时间为每年一次,结合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干部考核一并进行。

  3、述职述廉述险的内容是: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执行政治纪律方面的情况;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目标完成情况;全面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职责的情况;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的情况;对干部的选拔任用,重大项目建设、大额资金使用等重大事项;按照议事规则进行集体讨论决定的情况;按规定召开民主生活会,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解决领导班子中存在问题的情况;履行岗位职责各项任务目标完成情况;贯彻执行党政领导四大纪律、八项要求的承诺践诺情况等。

  4、述职述廉的要求。述职述廉必须客观、真实、具体。述廉报告要由本人亲自撰写。

  党的组织关系管理制度

  1、凡与医院签署了正式的工作合同,并由医院实行人事管理的在职员工,必须向医院党组织转移党的正式组织关系;

  2、凡拟担任医院党内职务的党员必须向医院党组织转移党的正式组织关系;

  3、与医院解除工作合同的党员,应当按时将党的组织关系迁移到新的工作或生活的单位,党的组织关系在医院保留时间最长不超过三个月。

  党员目标管理制度

 1、党员必须认真学习《党章》,带头响应党和国家的号召,完成上级交给的各项任务,积极参加组织活动,履行党员各项义务,在群众中起先锋模范作用;

  2、党员必须带头学习政治理论,科学文化知识,钻研本职业务。

  3、党员必须积极参加党的组织生活,坚持定期过组织生活制度,按时交纳党费。党员因公外出,时间在 3 个月以内的,要转移党员临时组织关系,超过半年的,要转移党组织关系。

  4、党员的纪律处分,须经支部大会讨论。按照处分党员的批准权限逐级上报,做到事实清楚,证据充分,处理恰当,手续完备,经得起历史考验。

  党员激励表彰制度

  为进一步提高党员素质,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全面增强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激发引导党员思想和行为向更高层次发展,特制定本制度。

  1、每年年终或“七一”前,按照《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的条件,评选出一批优秀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进行表彰、奖励;

  2、树立“党员先锋岗”,以党员队伍中的先进模范人物作为学习标兵,激发全体党员学有榜样,赶有方向;

  3、党支部结合每年年终的工作总结,开展民主评议和考核党员的活动。

  4、鼓励党员加强政治理论学习和理论研究,撰写理论研讨文章和学习体会

  基层党组织设置制度 1、党的基层组织是党的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及时建立健全基层党组织,规范党组织机构设置,是搞好党建工作的前提和保证。

 2、根据党员人数和工作需要,经局党委批准,建立医院党总支部,总支部下设 3 个支部,支部可设立相应党小组。

  3、担任党支部书记的一般应具有一年以上党务工作经历,二年以上党龄。

  4、支部委员会应明确分工,认真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并抓好本支部的党建工作。

  党组织工作条件保障制度 1、保障党组织活动经费。党组织活动经费包括召开党内会议,进行党内宣传教育活动和组织活动,培训党员和申请入党的积极分子,开展表彰优秀党员和先进党组织活动等费用。必要的活动经费是党建工作顺利开展的重要条件。活动经费的来源一是由医院适当划拨;二是从党费中提取。

 2、保障党组织活动时间。坚持集中活动与分散活动相结合,党组织活动一般定于每月 25 日(党员固定日),根据实际情况可适当提前或后延。严格执行“三会一课”制度,定期召开民主生活会,定期以适当形式、适当规模开展集中学习和教育活动,如每年“七、一”前要开展党内考核、评优、表彰和纪念活动。

 3、保障组织活动阵地。建立党员活动室,确保党员教育活动有固定场所。

 4、创新党组织活动的内容和形式。把理论学习教育与形象教育结合起来,把单向灌输与双向交流结合起来,把常规教育与电化教育结合起来,开展丰富多彩的活动。

  党支部党建目标管理制度

 1、对支部的党建工作实行目标管理责任制,党支部书记为党建目标管理第一责任人。

 2、党建目标管理责任制采取层层签订《目标责任书》的形式,把责任落实到人,每年由支部书记与各党员签订《目标责任书》,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和规范化的管理体系。

 3、党建目标管理责任制的内容主要包括:党的思想建设、党的制度建设,党的作风建设,党风廉政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党的中心工作等。

 4、《目标责任书》实行每年考核一次,考核成绩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凡考核不合格的党员要在支部大会上进行检查,并做出承诺。连续 2 年考核不合格的要进行组织处理。

  党建工作责任制

 一、责任内容

  建立健全党建工作责任制,形成总支统一领导,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党的各级组织抓落实的工作格局。实行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各级领导干部 “一岗双责”,谁主管谁负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做到党建工作与教育、教研、管理等工作一起部署、落实、检查、考核、总结。

 二、责任分工

 党组集体

 1.党组要切实把党建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定期研究,适时提出指导性意见;充分发挥党组在党建工作中的领导作用,坚决执行党的决议。

 2.建立党组成员抓基层党组织工作联系点制度。每个党组成员按工作分管范围,负责指导分管单位党组织的党建工作和“三个”文明建设工作。

  3.坚持党组中心组学习与自学相结合制度和党组成员讲党课制度,每人每年至少上 1 次党课或作 1 次学习辅导。

 4.党组成员积极参加所在支部的民主生活会和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自觉接受党组织的监督,模范执行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制度。

 5.坚持精干、高效的原则,配齐配强党务干部,努力为全局党建工作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

  6.按照上级规定,保证党建活动经费。

 党组书记

 1.带头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认真抓好党组班子自身建设。认真执行上级组织的决议和指示,自觉维护党的权威,保证政令畅通。

 2.带头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落实科学发展观,做到带头深入实际调查研究,带头思考分析,带头写心得体会。

 3.带头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加强班子团结,发挥班子整体功能。

 4.带头密切联系群众,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坚决执行上级党组织关于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的有关规定,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5.切实履行党建工作第一责任人职责。每年召开 1 至 2 次党组会议研究党建工作,每半年听取 1 次党建工作汇报,并根据上级有关部署,适时提出工作要求,对提交的重大问题和重要情况及时解决。

 6.加强与教育行政、基层党组织的联系,博采众长,为我所用,不断提高党建工作水平。

 党组副书记

 1.协助党组书记抓好党建工作,认真履行工作职责。

 2.及时向基层党组织传达上级党委决定、决议和重要工作部署,具体指导党组及基层党组织围绕党委中心任务和重要部署开展工作。

 3.组织落实党组听取基层党组织汇报工作制度。每年要有 1 至 2个党建调研专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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