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近视眼防控工作方案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幼儿近视眼防控工作方案,供大家参考。

幼儿近视眼防控工作方案

  工作方案是对未来要做的重要工作做了最佳安排,并具有较强的方向性、导性粗线条的筹划,是应用写作的计划性文体之一,在现代领导科学中,为达到某一特定效果,要求决策助理人员高瞻远瞩,深思熟虑,进行周密思考,从不同角度设计出多种工作方案,供领导参考。以下是分享的幼儿近视眼防控工作方案,希望能帮助到大家!

  幼儿近视眼防控工作方案

  为贯彻***总书记关于儿童青少年近视问题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落实《河北省0--6岁儿童近视防控实施方案》进一步提升托幼机构对儿童眼保健和近视防控服务能力和服务水平,开展近视防控。按教育局文件要求,为全面实现素质教育,促进幼儿及身心健康发展,有效降低近视率,阻止不良视力在儿童青少年中的发展趋势,提高广大儿童科学用眼意识,形成良好的自我保健习惯,增强青少年眼睛保护能力,我园特制此方案。

  一、指导思想:

  通过开展“爱眼日”活动,普及科学用眼知识,降低幼儿近视率,提高幼儿健康水平,树立“幼儿园教育,健康第一”的指导思想,倡导预防近视从今天开始,从一点一滴做起,真正体会到明亮眼睛带来的幸福和快乐。

  二、活动目的:

  通过丰富多彩、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创设各种教育活动,介绍近视的危害,近视的预防,教育幼儿及家长在学习、生活中正确用眼、爱眼、护眼,掌握眼保健的基本知识和方法,达到保护视力,减少眼疾,普及康复知识,增强幼儿真假性近视的科学防治方法,提高爱眼护眼意识。

  三、具体措施:

  (一)幼儿园近视防控工作重中之重。

  做好防近宣传教育工作,每学期初为防近宣传月,将其列入幼儿园工作计划;保证每天2次眼保健操。

  (二)做好宣传、管理工作

  1、利用展板、电子屏、互联网等方式,进行有关保护视力以及预防近视的宣传,开展丰富多彩的宣传活动,从而使儿童懂得护眼常识,用眼卫生,自觉预防近视,提高视力水平。

  2、建立健全眼保健操制度。将每天两次眼保健操时间纳周计划,组织学生认真做好眼保健操,以达到其预期的效果。

  3、让学生坚持每天两小时的体育锻炼,保证体育课的质量,切实保证每位儿童都能得到真正的体育锻炼。

  (三)做好普查工作

  4月份幼儿园对儿童进行视力普查工作,要求详细记录、及时统计,并将普查结果及时反馈给幼儿园及家长,做好幼儿视力不良检测率、新发病率等各类指标的统计分析,对有视力下降趋势和轻度近视的幼儿进行分档分析与管理,通过爱眼活动,有针对性地实施相关“防近”措施。建立教师全员参与,幼儿园、家长联动的机制,形成共同做好幼儿“防近”工作的合力。

  (四)将儿童“防近视”工作提上议事日程,严格规范“防近”工作。

  1.将儿童视力保护工作纳入学校管理、教师管理和班级管理内容,落实各有关人员的职责,以此形成幼儿园领导、教师、儿童人人重视,齐抓共管的“防近视”工作机制。各部门一定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周密安排,把“防近视”工作作为提高我国人口素质,推动健康事业发展的重要工作列入议事日程,与本单位的各项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实施。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责任落实到人,确保“防近”工作的顺利开展。

  2.制定科学合理的儿童在园作息制度。严格按照规定的课程计划,安排每周的课程和作息时间。

  3.教师应将培养幼儿良好用眼卫生习惯,并把“防近”工作贯穿于整个课堂教学中,随时纠正幼儿不良姿势,帮助儿童建立良好的用眼卫生习惯和行为。

  4、可以通过家长会公众号宣传单等形式向家长宣传保护视力、预防近视的知识和方法,指导和建议家长为幼儿提供有利保护视力的学习环境,控制幼儿近距离用眼时间,例如看书、写字、看电视等,及时纠正不良的用眼卫生习惯。

  幼儿园要通过丰富多彩、形式多样的活动,介绍眼疾的危害,近视的防治,眼外伤的预防,教育广大儿童青少年在学习、生活中正确用眼、爱眼、护眼,掌握眼保健的基本知识和方法,达到保护视力,减少眼疾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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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年3月10日

  幼儿近视眼防控工作方案

  近年来,儿童青少年近视发生率呈上升和低龄化趋势,近视已经成为影响我省儿童青少年健康素质的重要问题。为提高儿童青少年视力健康水平,降低儿童青少年近视发病率,遏制近视低龄化现象,根据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教育部办公厅、国家体育总局办公厅《关于加强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工作的指导意见》、省卫生计生委、教育局、体育局《关于加强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工作的实施意见》,现就我市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加强宣传教育,普及预防近视的相关知识和技能

  一是加强社会宣传。各地要充分利用各种传播媒体,开展多层次、多角度、全方位的宣传活动,广泛普及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和健康用眼知识,营造全社会关心、重视青少年近视防控的良好氛围;围绕每年“全国爱眼日”活动主题,组织相关部门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并安排专业医务人员深入托幼机构和中小学校指导近视防控宣传教育活动。

  二是加强学校宣传教育。各地卫生计生部门要督促提供儿童保健服务的相关医疗保健机构加强对托幼机构和中小学校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的健康教育和科学知识普及,提高儿童青少年及其家长的预防保健意识,倡导儿童和青少年科学用眼,培养良好的用眼习惯。各地教育部门要发挥托幼机构和中小学校在近视防控知识宣传教育中的主阵地作用,落实每学期至少1次视力健康教育活动的要求,利用广播、宣传栏、家长会和家长信等形式向家长宣传保护视力、预防近视的知识和方法,请学校告知家长在校外时间履行对儿童青少年视力保护的责任和义务。

  三是加强相关人员培训。各地卫生计生和教育部门要联合制订培训计划,对辖区内托幼机构、中小学校长、校医(保健教师)和班主任进行眼健康知识和近视防控工作要求的培训,增强教育机构对儿童青少年近视预防的重视程度。通过广泛宣传培训,使科学用眼知识进学校、进社区、进家庭,普及儿童青少年及其家长健康用眼知识,争取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知识知晓率≥98%、教师及家长近视防控知识知晓率≥95%。

  二、坚持预防为主,降低儿童青少年近视发生率

  一是改善学生学习环境。各地教育部门要督促幼儿园和中小学校按照《中小学学生近视眼防控工作方案》要求,全面改善教学卫生条件,教室采光、电光源照明、课桌椅高度等教学设施要符合卫生标准,做到所有教室全部张贴视力表和眼保健操图,为学生提供符合用眼卫生要求的学习环境。切实减轻学生课业负担,不随意增加教学学时,保证课间休息时间,不占用节假日、双休日和寒暑假时间组织学生上课,统筹控制好学生的家庭作业量。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要按照《江苏省学校卫生监测工作方案》要求,认真做好学校教学环境卫生监测。

  二是培养学生良好用眼习惯。全市托幼机构和中小学校要按照静动结合、视近与视远交替的原则合理安排课程与活动,健全眼保健操制度,将每天2次眼保健操时间纳入课程表,组织学生认真做好眼保健操。教育和督促学生保持正确的读写姿势,减少近距离长时间用眼,减少使用电子视频产品,保证充足睡眠和均衡营养,及时纠正不良的用眼习惯。鼓励和倡导学生经常参加户外活动,积极参加有益于眼肌锻炼的体育活动,有意识的增加望远时间和次数,确保学生校内每天体育活动时间不少于1小时。

  三是强化视力筛查和近视预防。各地卫生计生部门要建立儿童青少年视力定期普查制度,组织医疗保健人员深入托幼机构和中小学校开展视力普查,及早发现视力异常儿童青少年,采取综合有效措施,通过早期干预,遏制儿童青少年视力下降势头。探索建立儿童青少年屈光发育档案,对儿童青少年进行屈光筛查,早期筛查出屈光不正等异常或可疑眼病,做到早发现、早干预,努力减少近视特别是高度近视发生。各相关医疗卫生机构要按照《儿童眼及视力保健技术规范》、《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和《省卫生厅关于规范儿童视力筛查工作的通知》(苏卫妇社〔2008〕13号)要求,做好儿童(重点是托幼机构和中小学生)视力筛查工作,提供专业技术服务与指导。3岁以内儿童主要进行屈光和眼位异常的筛查;3岁以上儿童主要进行儿童视力、屈光和眼位异常的筛查。儿童在3岁以前筛查1次,3岁至7岁以内每年筛查1次。对筛查未通过或可疑的患儿,年龄在3岁以内者在6个月内进行复筛,年龄在3岁以上者在3个月内进行复筛。对筛查未通过或可疑的儿童,在规定的时间内到筛查机构进行复筛。对复筛仍未通过或可疑的患儿,告知监护人到指定的医疗保健机构(二级以上设眼科的综合医院或眼科专科医院)进行确诊和治疗,并作记录。对视力有下降趋势和轻度近视的学生进行分类管理,有针对性地实施相关防治措施。

  三、规范防治服务,提高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治水平

  一是健全近视防控服务体系。卫生计生部门要根据“十三五”全国眼健康规划和江苏省防盲治盲规划(2016~2020年)要求,将眼保健服务纳入医疗服务体系,明确各级眼科专科医院、医疗机构眼科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职责、任务和要求。二级以上综合医院眼科和眼科专科医院应普遍提供近视门诊服务,并根据儿童青少年视力状况开展屈光不正的筛查与科学矫正,有条件的医疗卫生机构要开展近视康复矫治工作,构建适合我市市情、方便可及的近视医疗保健服务网络,为儿童青少年提供全面、优质的医疗服务,努力使我市儿童青少年的近视发病率低于全国平均水平,近视低龄化现象得到有效控制,消除因低视力与屈光不正导致的可避免盲。

  二是规范近视矫治服务。各地要将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治纳入眼科医务人员专业培训内容,根据需要开展眼科及相关卫生技术人员培训,安排基层眼科医师到上级医院进修儿童青少年近视康复适宜技术,全面提升医疗卫生机构眼保健、视力筛查、常见眼病诊治和急诊处置水平,增强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治服务能力。推动屈光不正的规范化筛查、诊断与科学矫正,提高验光矫正服务的整体水平,减少因为矫正屈光不正导致的视觉损伤。加快视光师培养,提高眼视光专业人员技术水平,按照国家相关标准规范医学验光配镜流程,避免因不规范的验配导致儿童青少年近视的发生和近视程度的加深。

  三是强化综合防控效果。积极开展针对儿童青少年视力低下规范化筛查、预警、防治等研究,为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提供科学有效的技术和方法,逐步建立科学、系统的防治模式和有效的干预途径及办法,不断提高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工作质量,有效改善儿童青少年视力不良状况。充分发挥中医医疗预防保健的特色和优势,运用中医适宜技术做好儿童青少年视力保护工作。

  四、强化组织领导,建立儿童青少年近视综合防治机制

  一是建立工作组织。各地卫生计生与教育部门要把近视防控工作作为推进儿童青少年素质教育、促进其身心健康的重要内容,纳入卫生和教育相关发展规划,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卫生计生、教育、体育等部门要密切协作,成立徐州市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工作领导小组(附件1),建立分工协作机制,共同做好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工作。市级成立由眼科、眼视光、眼保健、中医、营养等专家组成的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专家组(附件2),负责全全市儿童青少年近视综合防控工作的专业指导和咨询,开展儿童青少年近视预防、干预、控制和保护研究。各地要逐级成立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工作领导组织和专家组,为各项工作开展奠定基础。

  二是建立考核评估机制。各地要将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工作纳入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学校素质教育综合考核体系,建立督导考核制度,定期对托幼机构、中小学校,特别是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的教学环境、生活设施以及近视防控措施落实情况开展监督检查,对设施条件不符合要求的,及时提出整改要求;对学生体质健康水平低于当地同类学校平均水平或学生近视率增加比例高于平均水平的,在一定范围通报,学校不得申报年度先进单位和体育类特色校,确保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措施落到实处。

  三是开展综合防控试点。各地要积极开展儿童青少年近视综合防控工作试点,探索建立融健康教育、监测预警、综合干预、跟踪管理等内容为一体的长效防控机制和市、县、镇联动的分级防治模式,以点带面,推动工作全面开展,切实做到“早发现、早干预、早矫正”,强化综合防控效果。各级学生体质健康监测点学校要积极探索把健康融入所有教育教学工作的有效方法和途径,全面促进学生体质健康。鼓励企业和社会力量积极参与预防儿童青少年近视综合防控工作。

  幼儿近视眼防控工作方案

  近年来,由于中小学生课内外负担加重,手机、电脑等电子屏幕产品(以下简称电子产品)的普及,用眼过度、用眼不卫生、缺乏体育锻炼和户外活动等因素,儿童青少年近视问题日趋严重。为认真贯彻落实***总书记关于学生近视问题重要指示精神,全面加强我县儿童青少年近视综合防控工作,提出以下实施方案。

  一、目标

  到2023年,力争全县儿童青少年总体近视率在2018年全市儿童青少年近视率的基础上,每年降低1个百分点以上。

  到2030年,实现全县儿童青少年新发近视率明显下降,儿童青少年视力健康整体水平显著提升,6岁儿童近视率控制在3%左右,小学生近视率38%以下,初中生近视率60%以下,高中阶段学生近视率70%以下,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达标优秀率达25%以上。

  二、重点任务

  (一)实施视力健康教育促进行动

  培养学生养成良好的健康习惯,增强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意识。开设卫生健康课程,将近视防控知识融入课堂教学、校园文化和学生日常行为规范。组织学生每天上下午各做1次眼保健操,教育学生掌握正确的坐姿和读写姿势。加强医务室建设,按标准配备校医、保健教师等卫生专业技术人员,配备近视防控基础设施和必要的药械设备、监测检查设备,或探索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就近与周边医疗卫生机构签订服务协议,提高学校卫生健康工作水平。积极利用学校电子屏、校园网、广播、宣传栏等形式对学生开展科学用眼护眼健康教育,提高其主动保护视力的意识和能力。组建县视力健康专家宣讲团,走进校园、社区等,积极开展视力健康宣讲活动,力争用3年左右的时间实现所有中小学校宣讲全覆盖。(牵头单位:县教育局、县卫健委、县人社局、县财政局)

  (二)实施阳光体育行动

  严格落实国家体育与健康课程标准,开好体育与健康课程。科学合理安排和组织幼儿一日生活,严禁“小学化”教学。保证儿童每天2小时以上户外活动,寄宿制幼儿园不得少于3小时,其中体育活动时间不少于1小时,结合季节、学龄阶段特点合理调整,不得以任何理由占用幼儿睡眠、运动和游戏时间。开足体育课,小学一二年级每周4课时,三至六年级和初中每周3课时,高中阶段每周2课时。中小学校每天安排30分钟大课间体育活动,上午大课间应安排在第2节和第3节课之间,小学阶段两节课之间的课间休息应不少于15分钟,保证中小学生每天1小时校园体育活动。完善学校体育场地设施,加快体育与健康师资队伍建设。全面实施寒暑假学生体育家庭作业制度,督促检查学生完成情况。(牵头单位:县教育局、县财政局、县人社局、县文旅体育局)

  (三)实施减轻课业负担行动

  严格按照“零起点”正常教学,注重提高课堂教学质量,不得随意增减课时、改变难度、调整进度。提高作业设计质量,科学布置作业,小学一二年级不布置书面家庭作业,三四年级书面家庭作业不得超过40分钟,五六年级书面家庭作业不得超过60分钟,初中不得超过90分钟,高中阶段要合理安排作业时间。寄宿制学校应缩短学生晚上学习时间。全面推进义务教育学校免试就近入学全覆盖。坚决控制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考试次数,小学一至三年级不得举行全校统一考试,四至六年级每学期可举行1次全校统一考试,考试内容严禁超出课程标准,县级质量监测每学期不超过1次。初中除学业水平考试外,质量检测每学期不超过1次。严禁组织考试选拔学生,严禁公布学生考试成绩和排名,严禁将各类竞赛获奖证书、学科竞赛成绩或考级证明等作为招生入学依据。全面加强校外培训机构综合治理和推进校内课后服务工作。(牵头单位:县教育局)

  (四)实施教室光环境达标行动

  改善教学设施和条件,鼓励采购符合标准的可调节课桌椅和坐姿矫正器,为学生提供符合用眼卫生要求的学习环境。各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严格按照《中小学校设计规范》等标准进行建设,落实教室、宿舍、图书馆(阅览室)等采光和照明要求,使用利于视力健康的照明设备。加快消除“大班额”现象。学校教室照明卫生标准达标率100%。根据学生座位视角、教室采光照明状况和学生视力变化情况,每月调整学生座位,每学期对学生课桌椅高度进行个性化调整,使其适应学生生长发育变化。(牵头单位:县教育局、县卫健委、县财政局)

  (五)实施视力健康综合干预行动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结合开展0—6岁托幼机构儿童和散居儿童定期健康查体工作,开展眼保健和视力检查,0—6岁儿童每年眼保健和视力检查覆盖率达90%以上。对发现的视力低常儿童,及时告知家长进一步诊治,提供个性化、针对性强的防控方案,做到早监测、早预警、早发现、早干预。为儿童青少年建立视力健康电子档案,并随儿童入学实时转移。县级综合医院普遍开展眼科医疗服务,认真落实《近视防治指南》等诊疗规范,不断提高眼健康服务能力。根据儿童青少年视觉状况,进行科学验光及相关检查,明确诊断,按照诊疗规范进行矫治。叮嘱儿童青少年近视患者应遵从医嘱进行随诊,以便及时调整采用适宜的干预和治疗措施。对于儿童青少年高度近视或病理性近视患者,应充分告知疾病的危害。制定跟踪干预措施,检查和矫治情况及时记入儿童青少年视力健康电子档案。积极开展近视防治相关研究,加强防治近视科研成果及技术的应用。充分发挥中医药在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治中的作用,制定实施中西医一体化综合治疗方案,积极推广应用中医耳穴压豆、眼部穴位贴敷等中医药特色技术和方法。各学校要及时接收医疗卫生机构转来的视力档案,确保一人一档,并随学籍变化实时转移。中小学校要将视力检查纳入新生入学体检范围,每学期开展学生视力监测不少于2次。严禁学生将个人手机、平板电脑等电子产品带入课堂,带入学校的要进行统一保管。使用电子产品开展教学时长原则上不超过教学总时长的30%,幼儿园教师开展保教工作时要主动控制使用电视、投影等设备的时间。教学和布置作业不依赖电子产品,原则上采用纸质作业。四是加强儿童青少年视力不良和近视等健康数据监测和分析评估,逐年遴选建设县级儿童青少年近视综合防控示范或特色学校,并适时向社会公布。(牵头单位:县卫健委、县教育局)

  (六)实施家校联动行动

  多渠道加大宣传,帮助家长了解科学用眼护眼知识、提高近视综合防控意识,非学习目的的电子产品使用单次不宜超过15分钟,每天累计不宜超过1小时,使用电子产品学习30--40分钟后,应休息远眺放松10分钟,年龄越小,连续使用电子产品的时间应越短。引导孩子不在走路时、吃饭时、卧床时、晃动的车厢内、光线暗弱或阳光直射等情况下看书或使用电子产品。纠正孩子不良读写姿势,连续用眼时间不宜超过40分钟。保障孩子充足的睡眠和营养,确保小学生每天睡眠10小时、初中生9小时、高中生8小时。积极带领孩子进行户外活动或体育锻炼,保证孩子在家时每天接触户外自然光的时间达60分钟以上。鼓励支持孩子参加体育冬夏令营等各种形式的体育活动,掌握1--2项体育运动技能,引导孩子养成终身锻炼的习惯。督促孩子认真完成寒暑假体育家庭作业。(牵头单位:县教育局、团县委、县妇联、县文化旅游体育局)

  实施社会宣传行动

  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报刊、网络、新媒体等作用,利用公益广告等形式,多层次、多角度宣传推广近视防治知识,引导社会各界共同关注并参与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工作。(牵头单位:县委宣传部、县融媒体中心)

  (八)实施市场监管常态行动

  加强对眼视光产品质量监管,整顿配镜行业秩序,加大眼镜和眼镜片生产、流通和销售等领域执法检查力度,规范眼镜片市场。加强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并依法处理违法行为,促进行业健康发展。加强对验光配镜单位的计量监管,依法做好对验光配镜单位使用的计量器具的强制检定工作,依法引导验光配镜单位提高计量管理水平,推进诚信计量示范单位创建。加强广告监管,依法查处发布虚假违法近视综合防控产品广告行为。及时向社会通报发布虚假广告和生产销售假冒伪劣产品企业名单。(牵头单位: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三、保障措施

  (一)高度重视,形成合力。儿童青少年近视综合防控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各乡镇、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关心、支持、参与儿童青少年视力保护,建立由政府主导、多部门联合高效整合的制度体系,做好整体覆盖、需求导向、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资源配置,形成科学高效的儿童青少年近视综合防控工作网络和体系,在全社会营造政府主导、部门配合、专家指导、学校教育、家庭关注的良好氛围。要坚持问题导向,聚焦突出问题,及时发现和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问题。各责任单位根据职责分工,协同配合,形成合力,推动我县儿童青少年近视综合防控措施落实。

  (二)加大投入,改善环境。各乡镇、有关部门要将近视综合防控经费纳入财政年度预算,统筹相关经费,专门用于视力健康状况抽查、建立视力健康电子档案、支持开展近视综合防控试点、组织开展宣讲和培训活动等工作。严格按照有关要求进行健康促进学校建设,按标准落实校医配备和健康教室建设,加强硬件建设,改善视觉环境。加大财政投入,统筹利用好义务教育校舍维修改造、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改善普通高中办学条件、支持学前教育发展、现代职业教育质量提升计划专项资金,以及义务教育、高中教育、幼儿教育生均公用经费和中职教育生均拨款等相关资金,实施教室和黑板照明标准化改造,合理控制班容,确保各学校教室照明条件符合国家标准要求。配备可调节课桌椅,优化学校教学卫生环境。

  (三)明确责任,强化考核。各乡镇政府(开发区管委)负责本地区儿童青少年近视综合防控措施的落实,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抓。要建立健全儿童青少年近视综合防控工作考核机制,将儿童青少年近视综合防控工作、总体近视率和体质健康状况纳入绩效考核,严禁片面以学生考试成绩和学校升学率考核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将视力健康纳入素质教育,将儿童青少年身心健康、课业负担等纳入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评估体系,对儿童青少年体质健康水平连续三年下降的乡镇和学校予以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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